死亡申請人
常見問題,  身後事處理

死亡證明需要申請幾份?

錫安京典禮儀公司建議家屬申請10~15份死亡證明書

用到死亡證明書的時機:

  1. 終止每個存戶戶頭
  2. 終止保險及申請保險給付時
  3. 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
  4. 申請喪葬補助
  5. 殯儀館辦理進館手續
  6. 殯儀館禮廳租用
  7. 土葬、火葬許可申請
  8. 公墓/靈骨塔之使用

死亡證明申請人的資格

並非人人都可以幫死者申請死亡證明,法定要有申請身分資格,才能行使行為效力。

但死亡證明書申請者的身分為以下規定:

1.死者法定配偶
2.死者親屬
(具繼承權的親屬,包括父母、兒女、祖父母、兒孫、兄弟姐妹,但有部分醫院只接受直系親屬申請,詳細情形以各機構公佈為準)
3.死者的關係人
(若往生者無配偶、家屬或具繼承權的親屬時,其他與死者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,例如其同居人、摯友、里長、社工員、收容或市置機構之相關服務人員而有上開需要者,均符合關係人的身分。)

如何取得死亡證明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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