榮民喪葬補助申請
如何申請榮民的喪葬津貼?
申請就養喪補費所需資料
一、對象
就養榮民亡故。
二、申請人
亡故榮民家屬均未申領政府預算發給之喪葬補助時,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執行人、家屬、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。
三、承辦單位
(一)安養內住之榮民(各榮家)。
(二)安養外住之榮民(各縣.市榮民服務處)。
四、檢附申請資料
(一)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(二)載有亡故榮民死亡記事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。但受理機構得連結內政部戶役 政資訊系統查詢列印者,免附。
五、申請期限
請於死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申請金額
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五萬元。(以113年8月1日起亡故為基準日)
榮民眷屬-急難救助規定
https://law.vac.gov.tw/vaclaw/LawContent.aspx?id=FL030566
在這個最難捱的時刻,錫安京典生命禮儀提供完善、周全的補助諮詢與殯葬服務,讓逝去的親人無後顧之憂,家屬也能安心並得到心靈慰藉,錫安京典盡全力完成家屬託付,讓人生的最後一場告別劃下圓滿無憾的句點。


